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敬老院公开招聘
工作人员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华港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,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招聘人数
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具备奉献精神,热心敬老院服务工作,热心社会福利服务事业。
2、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,作风正派,服从安排。
3、身体健康,并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,组织协调能力,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。
4、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5、年龄25周岁以上,45周岁以下(即1973年10月1日至1993年10月1日出生),具有本镇或常住本镇(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居住村出具的证明),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,由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敬老院统一组织,按照公布招聘事项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:
(一)公布招聘事项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8年9月26日— 9月28日
上午9:15—11:45 下午14:00—17:00
2、报名地点:华港镇敬老院。
3、报名方式:本人现场报名(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)。
4、报名注意事项:
(1)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包括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相关资格证书三张两寸照片。是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。
(2)报名时须如实填写《华港镇敬老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
(三)面试组织
镇敬老院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打分,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,按照面试得分加加分项得出面试总分。优先加分标准: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加2分有敬老院行业相关资格证书(护理证、会计证、乡村医生证等)有一项加3分;35周岁以下加1分。
四、管理与待遇
1、此次招聘的敬老院工作人员直接归华港镇敬老院管理,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两个月,试用期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/月发放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,正式聘用,签订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聘用期限原则上一聘一年,聘用期间工资按敬老院现有服务人员同等待遇享受,在敬老院列支。
2、聘用工作人员每年接受敬老院的考核,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人员中末位的给予解聘。
五、纪律与监督
招聘工作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标准。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。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考生,一旦发现,立即取消聘用资格。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六、本公告由镇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,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。
咨询电话:0523-88241919
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敬老院
2018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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