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
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
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
岗位1: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会计6名
招聘条件如下:
1.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。
2.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财经业务和村级“三资”管理相关文件规定。
3.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8年6月 11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,能够胜任本职工作需要,服从组织分配。
4.学历及专业要求: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财会及相关专业或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5.具有姜堰区户籍(同等条件下淤溪镇户籍优先录用),男女不限。
6.中共党员可作为优先聘用的参考因素。
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因从事财务工作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未满3年的人员。
岗位2:联防队员4名
招聘条件如下: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品行良好;
2.具有吃苦耐劳、勤奋敬业精神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,自愿从事联防工作;
3.年龄在20周岁(1998年6月11日前出生)以上,40周岁以下(1978年6月 11日后出生),相貌端正,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。
4.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(中专)及以上学历(含今年毕业生)。
5.具有姜堰区户籍(同等条件下淤溪镇户籍优先录用),男性。
6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退役士兵(士官)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。
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1、现役军人;2、被机关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;3、近三年在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;4、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;5、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;6、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。
二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,在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,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,按照公布招聘事项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与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:
1、公布招聘事项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:www.jy91.net 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。
2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填表报名,不接受网上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报名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,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,代报者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,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:
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;
⑤其他需提交的证件。
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,按简章要求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,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全责。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、笔试、面试或聘用等资格,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报名时间:2018年6月11日—6月15日
上午8:45—11:45 下午14:45—17:45
报名地点: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(姜堰区上海路9号三楼)。
3、考试
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,分为笔试和面试,分别实行百分制。本次招聘岗位1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:2,如报名人数不足则不得低于1:2的比例开考。岗位2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:3,如报名人数不足则不得低于1:1.5的比例开考。报名结束后,岗位1、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:2和1:1.5,是否延长报名时间、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,由组织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。
①笔试
笔试方式和内容。笔试形式为闭卷,满分为100分,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。笔试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。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
②面试
面试人选确定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(同分跟进)。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:1,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。
面试方式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,当场通知考生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③总成绩计算方法
岗位1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,岗位2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+优先加分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计总成绩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。
岗位2优先加分标准为: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加1分;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加1分;退役士兵(士官)加1分。
4、考察
根据招聘计划数,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认考察人选,对考察人选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进行考察,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。
5、体检
根据考察结果,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6、公示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:www.jy91.net 公示3个工作日。
7、聘用
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,岗位1试用期为3个月,岗位2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,岗位1试用期满考核考察合格者与淤溪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用工合同,合同三年一签,交一份组织人事科备案。岗位2试用期满考核考察合格者与淤溪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一年一签。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
三、待遇保障
1. 岗位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享受2000元/月工资标准;并依规定缴纳城镇职工保险,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淤溪镇机关现有在职编外同类人员执行。
2.岗位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享受每月姜堰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,试用期结束后享受每月姜堰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加考核奖,年终绩效奖金参照同岗位、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,并依规定缴纳城镇职工保险。
3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聘用关系:①在聘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的;②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身体素质、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;③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。镇政府对被聘人员实施年度实绩考核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招聘工作严格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标准,严禁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。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,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本简章由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五、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组织科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23-88241919
0523-88795101
联系人:李女士
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人民政府
2018年6月9日
免责声明:泰州市姜堰人力资源市场网只作为姜堰招聘应聘信息的承载平台,不参与其中的任何交易,信息的真实与合法性由发布者负完全责任
法律申明:泰州市姜堰人力资源市场网信息资讯部分来源于互联网,所列数据仅供参考,如有不当、有误、侵犯隐私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或纠正,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谢谢支持!
姜堰人力资源市场网服务专线:0523-88241588 (9:00-18:00)服务:2812676026
联系地址: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9号 联系电话:052388241588 网站备案:苏ICP备20026758号
Copyright @ 2015 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
服务热线
052388241588